我國冬季室內衛生對溫度要求包括以下幾個(gè)方面:
室內溫度: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.5米處氣溫的適宜范圍為16~20℃,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.5米處氣溫的適宜范圍為13~17℃,任何地區的冬季室內溫度均不得低于13℃。
垂直溫差: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.1米處的氣溫與距地面以上1.5米處的氣溫之差。垂直溫差過(guò)大,會(huì )使足部溫度下降,體溫調節緊張,不利于健康,一般垂直溫差應小于3℃。
水平溫差:指居室內1.5米處各點(diǎn)的氣溫之差。一般在門(mén)口、窗口、走廊等處氣溫偏低、房間內的水平溫差過(guò)大容易使人受涼,水平溫差以不超過(guò)2~3℃為宜。
《室內空氣質(zhì)量標準》(GB/T18883-2002)明確規定:冬季采暖溫度16-24℃,符合這個(gè)標準的室內溫度就是舒適的室內溫度。。
《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》(GB50189-2005)中規定了辦公、體育、商業(yè)、餐飲等不同建筑類(lèi)型房屋的不同室內溫度標準。
《采暖通風(fēng)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》對室內采暖設計溫度做了明確的規定:設計采暖時(shí),冬季室內計算溫度應根據建筑物的用途確定,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間易采用16-24℃;輔助建筑物及輔助用室的溫度中浴室≥25℃,更衣室≥25℃,辦公室及休息室≥18℃,食堂≥18℃,盥洗室及廁所≥12℃。
天津散熱器廠(chǎng)家從以上規范和標準可以看出,我國北方冬季采暖的室內設計最低溫度是16℃,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間易采用16-24℃。國家標準在**范圍內適用,其他各級標準不得與之相抵觸。我國的標準具有法規的性質(zhì),我國的強制性標準相當于我國的一些強制性法規。部分城市將室溫提高到≥18℃,高于國家標準。